市人大常委会制定《散煤污染治理决定》领导小组成员,各县(市)区人大,市监察委、市发改委、市住建局等单位和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与会人员结合本部门本地区工作实际,对《散煤污染治理决定》(草案)各条款内容进行了深入探讨。部分市人大代表也从不同角度踊跃发言,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
靳东风就立法工作提出四点要求,一是要求要从严、体现约束力。要充分认识散煤污染治理工作的严峻形势,以制定《决定》为切口,为散煤污染治理提供法治保障。二是要简便易行、可操作性强。要遵循生态环境保护立法的有关原则,突出问题导向,把握重点内容,确保《决定》行得通、真管用。三是要使立法切实起到指令性作用。要结合我市实际,真正体现地方特色,对有关时间节点、区域划分作出明确规定,确保令行禁止、落到实处。四是要体现立法的稳定性与灵活性,为政府制度创新留有足够的空间。
会上,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决定》前期起草情况,并就修改工作进行表态发言。(安阳日报记者 王庆华)
(声明:本文不代表河南县域经济网观点,如是转载内容,河南县域经济网不对本稿件内容真实性和图文版权负责。如发现政治性、事实性、技术性差错和版权方面的问题及不良信息,请及时与我们联系,并提供稿件的错误信息。)
(责任编辑:王梦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