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记者从滑县人民法院了解到,日前,该院利用被执行人高某处于缓刑考验期这一情况,耐心向高某分析利弊关系,最终成功执结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莫某与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协议,高某一次性支付莫某建筑材料款4790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滑县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高某邮寄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高某未依法履行,亦未申报个人财产。执行法官启动财产查控程序,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多次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高某,但电话始终无法接通。案件一时陷入困境。
执行法官经多方调查,了解到被执行人高某因交通肇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现处于缓刑考验期。执行法官立即与滑县司法局联系,得知被执行人高某的联系方式。“你的案件标的不大,但是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你不尽快依法履行,法院可能对你采取拘留措施,你将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望慎重考虑,尽快履行。”拨通高某的电话后,执行法官耐心地向其释法析理。
被执行人高某听后顿时慌了神,当即承诺马上还款,并于第二日就将案款全部履行,该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圆满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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