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基层工作多年,受到个别群众不实举报,心里难免会有负担。感谢组织认真调查,还我清白,帮我卸下思想包袱,消除顾虑。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更加坚定实干担当的决心和信心,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职,用实际行动回应组织的信任。”会后,该名干部感慨地说。今年4月以来,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检察、法院、信访等部门成立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坚持“每月会商”工作制度,完善内部工作机制,同时强化起底清查,完善专门台账,强化高压震慑,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坚决向诬告陷害行为开刀亮剑,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敢于负责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
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县纪委监委压实“排查线索、惩处诬陷、澄清正名、回访激励”的工作责任链条,制订《安阳县纪委监委机关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澄清正名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同时注意方式方法,把握好尺度。
为确保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积极稳妥做好澄清正名工作,县纪委监委规定,承办部门调查后认定对党员干部的举报确属诬告陷害,且符合澄清正名规定情形的,承办部门要及时启动澄清正名程序,提出书面建议和工作方案,实施前征求澄清对象本人意见,选择适宜的澄清正名方式进行。截至目前,该县共排查2021年以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168条,对实施诬告陷害行为人立案3件、处理10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22次。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打击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让诬告者付出代价,同时进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为更多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激发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营造出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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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