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城市管理局渣土办负责人刘洋介绍,县渣土办的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监管、检查全县渣土运输车辆的运输、消纳和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管理工作。目前在县渣土办备案的渣土运输企业一共有9家,涉及渣土运输车辆84台,通过巡查、检查等方式登记的车辆共核准清运渣土的大小工地30处。运回的渣土主要用于资源化再生利用和工地回填及道路铺垫,资源化利用率达95%。
此外,县渣土办不断强化监管手段:一是对建成区大小工地进行巡查,检查有没有未经核准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二是对清运建筑垃圾的公司进行审核和监管;三是对清运渣土的车辆进行监管,实行线上管控、线下巡查,确保渣土车按规定路线运输,不得出现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确保城区路途没有抛撒现象发生,确保城区环境清新。与此同时,县渣土办配合环保、交通、公安等相关部门开展夜间联合执法活动,针对冬季严寒冰冻天气,制定大雪冰冻灾害的渣土车辆和铲车联络表,确保拉得出、打得胜,确保各项应急工作都及时跟得上。截至12月下旬,已检查、抽查在建工地100余次、渣土车辆80余台次。
刘洋表示,新的一年,县渣土办在县城市管理局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将继续加强对渣土运输企业的全链条监管,尤其是安全生产和渣土车辆的标识、标志、车身形象差等问题,精准打击未经核准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严厉查处在河道、道路两侧、农田等地方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
据悉,下一步,县城市管理局将积极推进渣土清运车辆新能源化,强化渣土运输企业的全链条监管,进一步规范渣土清运流程,严格落实清运审核备案制度,严厉打击未经核准清运建筑垃圾的行为,严厉查处向河道、道路两侧、农田等地方乱倒乱堆建筑垃圾的行为,为人民群众营造天蓝、水清、地净的居住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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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