盲道是指引视障人群安全出行的绿色通道,体现着城市对视障人士的关心和爱护,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尺。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中发现,我市部分城市人行盲道存在设置不规范、维护不及时、被占用等问题,影响视障群体出行安全,并损害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公共生活的权利,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本次听证会旨在厘清各行政机关在盲道规划建设、维护管理方面承担的法定职责,参考听证评议意见,决定是否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听证会上,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负责人王霄楠结合视频短片、PPT展示,充分说明盲道的重要性和设置规范,及我市盲道存在的问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两家行政机关依据各自法定职责分别对需要听证的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听证员们围绕该案事实向市残联和承办检察官进行提问,并进行闭门评议。听证员一致认为,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对盲道建设规划和维护监管负有法定职责,检察机关调查事实清楚,取证客观充分,建议对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盲道问题整改落实。综合听证意见和检察官办案组意见,市人民检察院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5条第4款的规定,当场决定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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