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信用+监管+服务”的文章,安阳市财政局印发一系列文件,持续清理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实行以“承诺+信用管理”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鼓励采购人根据供应商资信等免收履约保证金或降低交纳比例,允许供应商自主选择以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或提交。大力加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逐步推进我市政府采购全流程信息公开。自2021年1月1日起,在全省率先实现政府采购项目采购意向、采购信息、验收支付等全流程公开。在全市政府采购领域全面推行政府采购合同预付款保函制度,允许供应商提交预付款保函后提前向其支付不超过30%的合同资金。加强政府采购合同管理,加快政府采购合同资金支付进度,加大对采购人拖欠供应商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采取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防范和治理拖欠供应商账款问题。
市财政局创新完善信用监管机制,引导政府采购相关参与方诚信为先,对代理机构、专家、供应商开展信用评价,实施分级分类监管。我市将政府采购信用信息纳入省、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并在“信用河南”“信用安阳”网站公示。2020年11月,安阳市在全省首创研发上线“安阳市政府采购网上预警监督管理系统”,实现政府采购全程网上监控,对政府采购各个环节实施信息化管理、提醒、督导,减少了政府采购各个环节违约失信等行为发生。
针对政府采购文件设置倾向性及排他性等不合理条款问题影响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信用行为,市财政局于2021年7月出台《安阳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从政府采购资格条件、采购需求、评审因素等方面,列出政府采购活动中禁止使用的行为事项,共计三大类36条,涵盖了政府采购货物、工程、服务三大类别,有效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市场公开、有序竞争。
责编:郭宝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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