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此刻我隔着文书和卷宗再次遇到你,心里很不是滋味。通过审查卷宗,目前的证据已足以证实案件事实是存在的,你的认罪、悔罪态度将直接关系到对你的量刑,请你再次认真阅读《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重新考虑是否认罪认罚。”这是内黄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背面写给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的一封信。
事情还要追溯到今年5月2日,在受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件时,承办检察官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正是2019年自己曾经办理的另一起危险驾驶案件的被告人。而时隔两年,陈某某再次身陷囹圄,表现异常激动,拒不配合、拒不认罪。检察官了解到这些情况后,若有所思地拿起笔,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送达犯罪嫌疑人联)背面写下了文章开头的那段话。
当内黄县看守所民警将相关文书送到陈某某手中时,陈某某态度坚决,当即表示不认罪。就在要签字的那一刻,他注意到了文书背面有密密麻麻的几行字,便翻过文书仔细看了起来。看完后,他的神情有了些许变化,眼角泛着泪花。停顿了几秒钟后,他哽咽着说:“案发当天,我确实喝多了,记忆断断续续的,细节记不清了,但是出于对检察机关的信任、对检察官的信任,我认罪认罚,感谢检察官这么耐心地释法说理。”
进入审查起诉环节后,通过远程视频提审,在值班律师的见证下,陈某某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并表示一定认真反思、积极悔改,争取早日回归社会,与家人团聚。近日,内黄县人民检察院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该起寻衅滋事案依法提起公诉,并提出精准量刑建议。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近年,内黄县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注重“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综合考虑天理、国法、人情,把化解社会矛盾作为衡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积极稳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今年年初以来,该院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适用率达91.72%,居全市检察机关前列。通过该制度的适用,基本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有效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节约了司法资源,对促进社会综合治理发挥了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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