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12月25日召开的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系列新闻发布会安阳县专场了解到,安阳县民政部门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实现了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以“一老一小一病一残”四类人员为主体的困难群众全覆盖。
安阳县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贾向杰向记者介绍,近年,安阳县民政部门围绕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孤儿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残疾人“两项”补贴、临时救助六个方面,通过提标、扩面、巩固、保重点等工作,全力做好脱贫攻坚兜底保障工作。
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年从不低于2900元提高至不低于440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从不低于127元提高至不低于188元。农村集中供养“五保”对象年标准由每人4000元、分散供养“五保”对象由年标准每人3000元均调整为5800元。临时救助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330元提高至每人每月370元。农村低保补助档次增设“A+”,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300元。安阳县先后建立并实施了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助制度,实现了以“一老一小一病一残”四类人员为主体的困难群众全覆盖;扩大了低保保障范围,除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可参照“单人户”纳入低保外,对收入不稳定、持续增收能力较弱、返贫风险较高的已脱贫人口以及建档立卡边缘人口中符合条件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困难老人、未成年人四类对象均可参照“单人户”纳入农村低保;通过实施“防返贫、阻致贫、一个精准落实”举措,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果。
此外,为保证农村特困人员特别是失能、半失能或精神智力残疾“两不愁三保障”稳定达标,确保脱贫持续稳定,安阳县创新推行失能、半失能特困人员“3+2+1”供养模式。全县符合“3+2+1”模式托养条件人员共有619人,目前均得到妥善安置。
据悉,脱贫攻坚以来,全县共发放民政各类保障金1.7亿元,其中低保金1.2亿元、特困供养金2700万元、临时救助金157万元、“两残”补贴2150万元、孤儿生活费和事实无人抚养保障金326万元。全县建档立卡享受政策贫困户3165户7116人,纳入农村低保1791户4020人,纳入特困供养540户572人,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597人,享受残疾人生活补贴1382人,享受临时救助123人,失能、半失能特殊困难群体得到妥善安置,全县贫困人员及时得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安阳日报记者 牛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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